| 关于做好猪链球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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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05 15:45 文章来源:合川市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合川市商业委员会
关于做好猪链球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生猪屠宰厂(场):
根据《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做好猪链球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商委发[2006]67号)、合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猪链球菌防治工作的通知》(合川府办[2006]160号)精神,结合生猪屠宰环节实际,现就做好猪链球菌病防治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2005年,四川资阳、内江等八个地市发生猪链球病疫情,造成215人感染,39人死亡,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其教训是深刻的。当前,是高温高湿多雨季节,是猪链球病高发时期,各生猪屠宰厂(场)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决不能低估猪链球菌再次发生的可能性,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猪链球菌病的防治工作。
二、严把“三关”。为做好猪链球菌病的防治工作,各生猪屠宰厂(场)要严把“三关”。一是消毒关。屠宰加工行业要健全消毒制度,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屠宰环节的运载工具要按照检疫检验的要求进行消毒,污物要采取有效的无害化处理;二是活猪进厂关。要查活猪是否来自非疫区,是否有当地的检疫证明,耳标、耳号是否完整,经过运输的活猪是否有异常情况;三是无害化处理关。发现病、死猪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市商委将组织力量对各生猪屠宰厂(场)落实猪链球菌病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对防治不力的屠宰厂(场)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将取消其屠宰资格。
三、畅通信息,沟通情况。在猪链球菌病易发期间,各屠宰厂(场)发现疫情或苗头应及时向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和市商委报告,以便采取积极措施处理,做到早发现,早防治,防患于未然,真正做到防与治的统一。
值班电话:42751505(上班时间)、42751503(下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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