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商委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证市场肉品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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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1 15:19 文章来源:合川区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区商委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证市场肉品供应
近来,重庆市个别区县部份乡镇发生生猪高致性蓝耳病(高热病)疫情。区商委高度重视,向全区各生猪屠宰场(厂)下发了《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严防疫病发生保证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屠宰场从四个方面切实做好疫情防治工作。
一是要站在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高度,加大防控疫病力度,与所在镇街和动物检疫部门联系,争取其加强领导和支持,严防各类疫病在屠宰厂(场)发生,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二是严格屠宰厂(场)检疫检验制度和屠宰操作规程,要严格实行“十不准,三必须”制度。同时严格宰前、宰中、宰后检疫检验制度,切实做到同步检疫检验;三是认真开展疫情监测,一旦发现各类疫情,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区商委报告,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四是开展生猪销量、销价及销售渠道的监测,多方开辟猪源供应渠道,稳定宰杀量,保证市场供应,防止市场出脱销断档和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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