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严防疫病发生保证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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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5 17:19 文章来源:合川区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重庆市合川区商业委员会
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严防疫病发生保证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各生猪屠宰厂(场):
近来,重庆个别区县部份乡镇发生猪高致性蓝耳病(高热病)疫情。为了加强全市生猪屠宰加工环节疫病防控,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市场供应,现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高度重视生猪屠宰加工环节的疫病防控
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各生猪屠宰厂(场)要认真履行职责,站在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高度,加大防控疫病力度,严防各类疫病在屠宰厂(场)发生,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各生猪屠宰厂(场)要主动与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动物检疫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其加强领导和工作支持。
二、严格屠宰厂(场)检疫检验制度和屠宰操作规程
各屠宰厂(场)要严格实行“十不准,三必须”制度,特别要做到不收病死生猪,不宰杀病死生猪,不转运病死生猪,不销售病死猪肉及其产品,对病死生猪及其产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病死生猪进入屠宰厂(场)和病死猪肉流入市场。同时严格宰前、宰中、宰后检疫检验制度,切实做到同步检疫检验,保证猪肉产品质量。
三、强化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
各屠宰厂(场)要认真开展疫情监测,一旦发现各类疫情,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区商委报告,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四、多方开辟猪源供应渠道,保证当地市场供应
目前在全国猪源偏紧的情况下,各屠宰厂(场)在严格疫病防控的基础上,要多方开辟猪源渠道,稳定宰杀量,保证市场供应,防止市场出现脱销断档和价格异常波动。
二○○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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